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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并入医保后,怎么申领生育金你知道

发布时间:2021-7-16 16:54:53   点击数:

生育保险并入医保后

怎么申领生育金你知道吗?

生育保险申请自年1月1日起由原社保经办调整为由医保经办,为了进一步体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医保服务理念,对生育保险的申领渠道将主要依托“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网上自主申报,后台资质审核,银行账户发放的不见面服务,打造医保经办的智能服务。同时,也继续保留特殊人员的线下申请渠道,确保符合条件的孕产妇都能通过有效渠道,获得生育保险的待遇。

一、网上自主申请

1、申请条件

网上自主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的条件:

①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女职工,从业妇女所在单位需已申报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

②年5月1日前已按自由职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且生育当月正常缴费的生育妇女。

③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生育妇女,从业时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

④属于计划内生育。

⑤在按规定设置的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的(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⑥在年7月1日后生产或流产的孕产妇本人。

2、所需材料

申请人按照生育结果(生产或流产)、生育地点(本市、

外省市或境外)、胎次(首次或二胎及以上)的不同情形,所需材料按下列提供:

①本市生产申请材料(年9月15日后生产)

序号

申请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本市户籍人员)

_

申请人身份证(非本市户籍人员)

2

户籍证明(本市户籍人员)

3

生育医学证明(生产专用)(本市生产)

4

再生育子女告知书(二胎及以上)

_

出院小结(初次)

5

承诺书

②本市生产申请材料(年9月15日前生产)

序号

申请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本市户籍人员)

_

申请人身份证(非本市户籍人员)

2

户籍证明(本市户籍人员)

3

生育证明(本市生产)

4

再生育子女告知书(二胎及以上)

5

承诺书

③在外省市及境外生产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本市户籍人员)

_

申请人身份证(非本市户籍人员)

2

户籍证明(本市户籍人员)

3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外省市生产)

4

再生育子女告知书(二胎及以上)

5

出院小结(外省市生产)

6

注明产妇生育情况的住院病历(外省市生产)

7

生育病史(境外生产)

8

婴儿出生证明(境外生产)

10

有资质的相关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境外生产)

11

承诺书

④在本市流产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本市户籍人员)

_

申请人身份证(非本市户籍人员)

2

户籍证明(本市户籍人员)

3

生育医学证明(流产专用)(本市流产)

4

门急诊流产病历

_

住院流产出院小结

5

承诺书

⑤在外省市及境外流产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本市户籍人员)

_

申请人身份证(非本市户籍人员)

2

户籍证明(本市户籍人员)

3

门急诊流产病历

_

住院流产出院小结

4

有资质的相关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境外流产)

5

承诺书

3、随申办市民云APP操作流程

①申请人登录系统完成身份认证后,系统根据预留的身份证号、姓名进行预填(图1),申请人还需填写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联系地址邮编信息。

图1

②申请人填写生产/流产的基本信息(图2)(年9月15日生产的,直接调用电子证照)。

图2

③相关材料上传,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系统可调用身份证、户口簿的电子证照信息,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还需将本人身份证拍照上传。(图3)

图3

④确认后进行提交(图4)

图4

⑤如是流产的,则填写下列信息(图5、图6)

图5

图6

⑥申请人选择本人持有并开通金融功能的三代社保卡银行账号或选择系统提供可选的15家银行填写户名、账号等信息后,完成个人承诺书的签署。(图7、图8)

图7

图8

⑦在外省市及境外生产的妇女,除调用上述电子证照并填写联系信息外,还需拍照上传在外省市生产或境外生产的生育材料,并填写或选择和本次生育相关的信息。(图9)

图9

⑧年9月15日(含)后在本市生产的妇女,系统调取生育证明和再生育子女告知书的电子证照,获取成功后方可通过线上进行申请。

⑨年9月15日前在本市生产的妇女,系统调取再生育子女告知书的电子证照。由于无法获取生育证明的电子证照,申请人需拍照上传本市的生育证明,并填写或选择和本次生育相关的信息。

⑩在本市、外省市或境外发生流产,申请人需拍照上传和本次流产相关的材料,上传后确认提交。(图10)

图10

?完成信息填写,并上传材料后,线上申请完成。(图11)

图11

二、社区受理中心申请

1、哪些人必须到线下申请

①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籍(含港、澳、台)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符合政策规定的生(流)产后携带相关材料至全市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

②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从业妇女,在年7月1日之发生的生产或流产申请。

③产妇死亡由他人代为申请生育保险待遇。

④其他特殊人群以及不适应网上申领的人群。

2、非孕产妇本人线下申请的,还需哪些材料

①材料复印件由孕产妇本人签名。

②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携带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三、其他说明

1、生育保险待遇通过后,医保经办机构在支付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失败后,申请人应根据通知重新更换银行卡,途径有:

①原在随申办市民云APP申请的,可通过登录随申办市民云APP个人银行账户修改事项修改开户行、账号等信息,经系统核验通过后,新银行卡信息将覆盖原开户行和账号。

②原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的,申请人带好居民身份证和新的银行卡(须在医保认可的15家银行内)原件到原申请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更换银行卡号。

2.线上申请或线下申请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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