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月25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
《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合并实施的意见》
要求年底前
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有些人误以为“五险”要变成“四险”
其实并不是哦
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解释称
生育保险不存在取消的问题
没有取消
这是管理层面上的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每一个险种对应不同的风险
随着国家鼓励生育
以后生育风险面临加大的压力
所以生育保险还需保留
为什么要合并
生育保险跟医疗保险保障对象和范围有一定重叠,生育中也有一些医疗行为,合并实施后,统一征收经办,生育保险无需再建立一套独立的稽核审查系统,有利于提高经办效率,降低管理运行成本,提升基金的互济能力。
主要政策
统一参保登记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完善参保范围,促进实现应保尽保。
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单位费率。
统一医疗服务管理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实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促进生育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强化监控和审核。
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
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
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各项生育保险待遇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确保制度可持续
各地要增强基金统筹共济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制度保障能力,合理引导预期,完善生育保险监测指标,根据生育保险支出需求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
对职工来说有什么变化
对于在职职工来说,最大的变化就是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同时就参加了生育保险。单位和职工只要参加了职工医保,必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改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不会受影响
原有的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只是在经办上改变了享受的渠道,但没有改变参保范围、没有改变生育保险设定的保障项目和支付水平。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的发展,生育保障只会越来越好,不会降低。
缴费比例会有变化吗
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对于职工个人来说,依然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只需要缴纳医保费,缴费比例不会有变化。
对企业有哪些影响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经办,更加便于企业参保登记,用人单位将不用再多填一份表格,也少了一道参保缴费手续,减少手续上的麻烦,会减轻用人单位事务性负担。
小编有话说
最后最后
小编要提醒大家
由于最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