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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孕产妇,生育险和医保合并,在宁津妇

发布时间:2021-4-14 13:39:1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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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年起,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确保制度可持续。

年1月1日—3月31日住院分娩的宁津医保产妇,可持孕期及住院分娩相关材料至医保局报销。

自4月1日起,宁津参加医保的孕产妇,全程在我院孕期检查、住院分娩,出院时,住院分娩费用结算报销的同时,可直接报销孕期检查费用。流产、引产、保胎等门医院结算报销,简化办理流程,服务一体化。

  为了让广大参保人更直观、便捷地了解医保政策,国家医疗保障局委托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根据《医保政策问答手册》作出适当拓展延伸。欢迎大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号入座”解决自身在参保和享受待遇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医保政策问答

一图读懂生育保险

1、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就没有了吗?

答:生育保险仍然存在!参保人的待遇享受不会受到影响。

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是合并实施,不是“合并”。两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独立险种仍将保留,“五险”不会变“四险”。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明确了“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要求各地对两项保险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改革推进过程中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确保制度可持续。

2、男性职工可以不参加生育保险吗?

答:用人单位有为所有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法定义务,男性职工也必须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的设立就是为了保障女职工的生育待遇,促进男女平等就业。这项制度建立以来,对维护女职工生育保障权益,促进妇女公平就业,均衡用人单位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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