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生育备案如何办理?
参保职工医院进行诊疗或生育的,应在产前携带本人申请、单位出具的外地诊疗或生育证明、社保卡、身份证、计生部门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材料,到各区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生育备案手续。(计生部门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材料包括:《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一孩优惠政策告知单》、《生育证》、《生育政策过渡期生育子女备案表》、《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证明》、《生育服务手册》等,下同)
经异地备案生产后,如何办理生育保险报销?
需携带社保卡、身份证、计生部门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材料、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医院盖章的《转本级统筹外生育证明》、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单、费用发票、本人在本市指定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账户等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地址市南分局社保经办地点:福州南路9号
市北分局社保经办地点:延吉路38号
李沧分局社保经办地点:李沧区永年路27号
崂山区社保经办地点:银川东路9号
城阳区社保经办地点:城阳区正阳路号
黄岛区社保经办地点:黄岛区紫金山路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