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今年我初三了,我的目标是顺德一中!”“师兄师姐差2分才能去到乐中,太可惜了”佛山市年度继续实施中考计生加分工作
以下群体继续享受计生加分政策的红利
一、加分对象
户籍登记在我市村民委员会且应届参加我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简称“中考”)的农村独生子女和农村纯二女户女孩。
二、加分考生及父母户口的限定
1.按照《关于我市农村独生子女和纯二女户女孩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给予照顾录取的实施意见》(佛人口计生〔〕49号,详见附件3)的规定,考生及父母的户籍均须登记在我市村民委员会。2.考生及父母的户口登记在“村改居”、“村并居”的居委会的特殊情况,父母须持有股权证。三、审批单位
中考加分的审批单位为考生母亲户籍所在的镇(街道)卫健办。由考生或其父母通过考生母亲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村改居”、“村并居”的居委会)履行审批手续。
四、提交资料
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主要为父母结婚证、父母及考生身份证、父母及考生户口簿等资料的原件,若父母户口属“村改居”或“村并居”居委会的,还需提交父母股权证或所在股份社出具的父母股权证明,以上证件(证明)查验原件后收取复印件。有需要申请的,于4月1日前,带齐上述资料,到沙边村委会一楼计生办公室办理。(因表格需要填写“准考证件号”,请申办人提前记录好准考证号码。)
咨询
沙边村委会年3月26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