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社保里有一项生育保险
青岛市自年1月1日起
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了
不再单独征缴生育保险费
职工医保缴费费率由原来的10.3%降为9.5%
用人单位负担减轻了
生育保险待遇有调整了
一生育医疗待遇等待期
青岛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的等待期为6个月
年1月1日起
初次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
(包括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后又重新参保的人员)
只有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
才可以正常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缴费不满6个月期间生育的,生育医疗费不予报销
二生育津贴等待期
用人单位参保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
原则上仍然要求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
生育前连续缴纳职工医保费满12个月的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生育津贴
生育时已参保但连续缴费不满1年的
待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足额缴费满1年后
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支职工生育津贴
三生育保险待遇
年12月20日青岛市政府、市医疗保障局印发
《关于印发青岛市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做好青岛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生育保险待遇包含生育医疗报销和生育津贴工资
四生育津贴申领网上办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和生育津贴享受条件的由所在单位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为职工申领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