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①符合政策生育
②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
③妊娠3个月后且分娩前
备案所需资料(生育就医证明)
①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④医院生育,需填写《生育保险异地生育备案表》2医院所在地社保局医保科盖章
(表格下载路径:\\by02\公共文件查询\04_人事部行政部\社保、公积金)
注意事项:
①医院不能更改,否则所有费用、津贴等均无法报销
②如未在生育前办理“生育就医证明”,所有费用、津贴等均无法报销
生育报账所需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生育就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⑤医疗诊断证明原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⑥住院费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⑦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⑧社保卡复印件
⑨产前检查收据(票据)原件及对应的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
⑩重庆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需提供《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备案表》原件
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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