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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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11项医疗及生育经办事项可延迟办理

发布时间:2020-10-29 21:35:57   点击数:
Q

小保,疫情爆发之前我老婆刚好在外地住院回来,现在有一笔医疗费用还没报销,但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肆虐,我们都响应国家号召乖乖呆在家,那这笔医疗费用会不会因此过了报销期限,不予报销的?

A

当然不会!为防止交叉感染,降低疫情扩散风险,确实保障办事群众的健康安全,疫情防控期间共有11项医疗及生育业务可延后办理,延后办理不影响各位市民的待遇享受哦!

疫情防控期间可延后办理的医疗及生育经办事项:

序号

业务名称

办理建议

1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申领

可延迟至一级响应解除,建议参保人疫情结束后再来办理。

2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重核

3

禅城区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待遇核定

4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待遇申领

5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待遇重核

6

生育津贴重核

7

生育津贴申领

8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殊情况就医审核

9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划拨纠正

10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或提现

11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划拨至指定账户

温馨提示

疫情期间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零星报销规定医疗费用(含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报销时限起点,调整为疫情结束之日,请广大参保人员尽量在疫情结束后再申请办理以上医疗生育业务。

禅城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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