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妈妈: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五个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指导意见》、《成都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为确保两项保险从年1月1日起合并实施工作顺利推进。
我院为了方便参保客户就诊,保障客户妈妈们的合法权益,特此通知从年1月1日起,在我院住院分娩的孕产妇办理生育待遇流程及提供材料如下:
1、申领条件:从婴儿出生之日起前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不包含补缴)。
2、报销时限:出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后报销。
3、入院办理流程:请客户妈妈们到一楼收银处提供女方结婚证、生育服务证、身份证、女方社保卡、入院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办理流程:请客户妈妈们到一楼收银处提供女方结婚证、生育服务证、身份证、女方社保卡、出院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
1、异地生育报销需在未生育之前咨询当地医保局;
2、夫妻双方均符合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条件的,由女方申请生育保险待遇,夫妻双方不重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两险合并实施后,中断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或欠费4个月(含4个月)以上的人员,视为重新参保;
4、男方享受的需回当地社保局(单位)咨询;
5、单位参保人员生育津贴需回当地社保局(单位)咨询。
如有相关生育保险报销疑问可致电:-咨询。
成都玛医院
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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