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饮食
生育饮食

您现在的位置: 生育饮食介绍_生育饮食分类 > 生育饮食相关 > 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请

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请

发布时间:2021-4-18 13:56:21   点击数:

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合并实施

你需要知道这些待遇!

玉溪市自年1月1日起,将全面启动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

即从明年起,参加玉溪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参保人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参加生育保险,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经办管理,用人单位停止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

调整三项经办业务

一是参保登记业务调整。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不再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从年12月1日起,县社会保险局不再经办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业务,由县医疗保险中心统一参保登记管理。

二是费用征收计划核定业务调整。两项保险合并后,不再单独征收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合并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从年1月份开始,县社会保险局不再下达生育保险征缴计划,由县医疗保险中心统一核定征缴计划。

三是生育保险待遇支付业务调整。自年1月1日起,参保职工生育待遇报销业务由县医疗保险中心负责。参保职工年生育、流产、节育但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县医疗保险中心按原政策给予办理。

理顺四种参保关系

针对当前生育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关系及信息不统一问题,在合并实施中,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属地管理原则,理顺参保关系。主要涉及四种情况:

一是两项保险均在同一属地(元江)参保的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可自动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二是两项保险不在同一属地参保的单位,统一归并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属地参保。生育保险在元江县外参保的单位,在提供原参保地生育保险缴费证明后,可申请从中断缴费之月开始补交生育保险费用,补交月份视同生育待遇连续缴费年限。

三是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自动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四是只参加生育保险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在两项保险合并后的三个月内到对应医疗保险中心办理单位新增,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补交中断期间费用;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不得补缴(非参保单位原因除外),缴费时间从新参保之月重新计算。

加快两险合并业务办理

为确保两项保险的连续性,做到原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基金应收尽收,两项保险年度内待遇不中断。针对目前对全县城镇职工参保关系排查发现的,已参加生育保险但未在元江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为保障单位职工继续享受生育、流产、节育等相关待遇,请尽快于12月20日前到县医保中心办理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关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需作停保处理。

温馨提示: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方式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不含生育保险。



转载请注明:http://www.shanzhaibenben.com/syxg/13159.html

网站简介 | 发布优势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广告合作 | 合作伙伴 | 版权申明 | 网站地图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