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问《瑞安市生育保险办法》
编号:请解释新的《瑞安市生育保险办法》中的以下几个问题并公布有关办公室咨询电话。
1、用人单位的男女职工都需缴纳生育保险费吗?,若需缴纳,并已符合享受条件,那么夫妻双方都可享受生育津贴等等好处,还是就女方单独享受?
2、生育津贴市政府发放还是用人单位发放,若用人单位没有发放,怎么办?
3、生育医疗费如何报销?怀孕期间去妇幼的平时检查的医疗费可以报销否?若可以,如何报销?
4、生育前住院时,医院说自己保了生育险还是不用说,因为牵涉到十六条的“实行定额标准支付”,这里的定额标准支付时什么意思,是限额还是包干呢?
5、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上年的社保年度该用人单位申报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对应的累计参保总人数确定。这里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是什么概念,是工资总额呢还是什么?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
1.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男方女方均参加生育保险的,若符合享受条件,由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费等生育保险待遇;若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女方未参保且属于未就业人员,医疗费用无处报销的,男职工可申请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2.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职工本人工资不能重复享受。用人单位已按规定支付职工产假工资的,按照就高原则,重复部分由用人单位扣回。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应享受的工资收入的,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补足。
3.职工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定额标准支付: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育或者妊娠7个月以下早产的医疗费:元(含产前检查费,下同);助娩产的医疗费:元;剖宫产的医疗费:元。
4.住院时可跟医生表明已参加生育保险,出院时要求医疗机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原始收据、出院记录、医疗诊断证明等有关材料,以方便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中的医疗费用是定额支付的,以生育类型按照定额标准支付,与医疗费用多少无关。
5.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即用人单位每位职工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乘以参保总人数所得出的工资总额。
如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医疗工伤生育科,联系-或-。
关于婴幼儿办理农保的问题
编号:婴幼儿办理农保需要什么资料,在哪里办理?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年度瑞安市办理新生儿中途参保需带有效申请材料:(1)新生儿参保申请报告(必须加盖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公章);(2)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新生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5)户口本原件和户主本页复印件、新生儿页复印件;(6)新生儿父母有参加瑞安市市外社保或农保的,需提供年社保医保缴费单货参加农保的证明,并加盖参保地社保局或有关部门公章。请带以上新生儿中途参保的材料到卫生公共大楼(瑞湖路号)室登记审核。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进入瑞网议事厅查看详情↓↓↓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