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新版《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明确:10月1日开始,自年起执行了13年的老条例就此废止,新版条例正式实施。记者注意到,取消4年生育间隔、放宽二婚家庭再生育条件等内容成为《条例》的最大亮点。
计生条例新版计生条例亮点1请再婚家庭生娃政策宽松再婚前不超两个娃还能生1个
新条例老条例VS“新条例: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再婚的,再婚前双方依法生育子女或者依法收养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但复婚夫妻除外。老条例:再婚夫妻一方为初婚,另一方为再婚并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或者双方都是再婚,其中一方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才能再生育一个子女。
2产假期间办独子证女方可多休30天最新规定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30天
3全面取消四年生育间隔新条例老条例VS“生育间隔时间应当在4周年以上的硬性规定在新条例中不见踪影。新条例取消四年生育间隔。旧条例:符合再生育规定的,生育间隔时间应当在4周年以上。
4这些情况可生育二孩最新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独生子女;夫妻双方结婚满5年因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夫妻双方都是归国华侨或者港、澳、台同胞,回内地定居时间不满6年、现居住在本省;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阿昌族、怒族、普米族、布朗族、景颇族等情况,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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