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下午6点半,对国人来说是个历史性的时刻:新华社发布消息,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生二胎全面放开,实施了35年之久的一胎化政策就此终止。这一刻,人们等了太久太久:无数人为之欣喜落泪,无数人开始暗自筹划,还有无数有着特殊境遇的人更是百味杂陈。这一刻,如果有一个无所遗漏的镜头对准每一个中国人,将会记下多少悲欣交加的场面!
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十天,人们的心情开始平复下来。往事不可追,但未来还有哪些问题要解决?漫漫长路该怎么走?我们一样一样来说。
眼下的问题是:过渡期怎么处理?可以分为两类:抢生的和已生的。所谓“抢生”,就是在决定发布和落地实施这段时间违规生育的二胎。湖南省卫计委率先表态,对此“不做实质性处理”,紧接着国家卫计委则说“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其是”。从法律和部门层级看,应该按国家卫计委说的办,但从舆论反馈看,则是湖南卫计委更得人心。我们认为,过渡期可以放宽一些,特事特办。比如废除劳教同样从决定到落地经历了一段时间,但此期间,甚至更早之前,大多数地方已经基本停用劳教,关键就在于人心向背,不可轻忽视之。作为制度衔接,或可出台一个“暂停征收二胎社会抚养费”的决定。
更麻烦一些的是“已生的”——即早已违规生育二胎但未作处理的——应该怎么办?从法律层面,当然是可以处罚的,但恐怕亦非上策。既然已经放开二胎,说明从国家层面也不认为这是一件坏事,既然不是坏事,那为什么还要处罚呢?如果是为了维护法律尊严,但从实质正义的角度看,很多人并不认同,这一点很难成立。而且,实际操作层面难度太大,收缴超生社会抚养费从来就是一件难事,何况是针对已经决定全面放开的二胎。如果超生家庭不愿意缴,怎么办?难道还把以前那套广受诟病的方法用上吗?因此,我们建议,不妨全面赦免过往案例,可以在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过程中予以解释说明。如此一来,“暂停征收”就称得上有智慧的做法了。
后续问题是:如何清理计生执行过程中的不当做法?大体而言,有以下几项:一、缴纳社会抚养费与落户挂钩:这是地方潜规则,去年国家卫计委发言人就明确表示这“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应当坚决禁止”;二、单身女性非婚生子缴纳社会抚养费:这是赤裸裸的歧视,没有任何道理可言;三、用人单位开除超生员工:计生只是国家特定时期的特定措施,不能因此侵犯公民的基本劳动权利;四、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连坐惩罚违背了现代基本文明,是许多计生悲剧背后的根源所在……等等。
道理很简单,我们都知道这次放开二胎的大背景是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也就是说,生孩子不再是给国家“添麻烦”,而是为国家“排忧解难”——以前尚可以“不得已而为之”为其辩解,现在已经完全没有必要那样不择手段了。更何况,不管有什么理由,不对就是不对,此时不禁绝,更待何时?
最后我们来谈谈观念问题。计划生育其实是计划经济和集体主义双重影响下的产物,它认为通过人的理性计算,可以算出一个适度的人口数量,维持“适度人口”才符合集体的最大利益。但实际上,这个适度人口数量根本算不出来:以前六七亿人的时候,国人普遍穷苦,现在人口翻了一倍,生活质量反而提高了许多,那么,“适度人口”是多少?正如计划经济无法计算出适度的产量和消费量一样,对适度人口的计算也是无法做到的,原因就在于变量太多且互相影响。甚至它的基本假设也破产了:它假定如果不受限制人就会过度生育,但现在很多人你让他生他也不生了。这是很多人一再指出过的错谬,正是这些错谬导致了未来我们可能面临的人口危机。
正如人口学者、携程董事长梁建章所说:“只有每个家庭对自身决定的长远后果有充分认识,并按自己的意愿来决定,那么他们分别做出的决定汇总起来,才是于整个社会最优的生育结果。政府在此过程中需要做的,不是直接代替家庭来决定应该在何时生育几个孩子,而是确保每个家庭都拥有充分的自主选择权。”所以,最终目标是让生育权回归家庭,而这也是人类历史和世界范围内的常态。人不应该成为实现某种目的的手段,人本身就是终极目的。
这是我们在这个重要历史时刻的一些思考,我们希望这些问题都能循序渐进地得到解决。全面放开二胎不是终点,它只是刚刚迈出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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